教育技术学

  暂无     |      2016-06-03     |     阅读数:

1、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教育技术理论基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基础、媒体与艺术基础、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教育资源开发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本领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创新的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行业,从事教育技术课程教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培训课程设计与实施教育资源开发与管理、教育影视与多媒体作品创作、教育软件与平台设计开发、教育电子出版物编辑等工作的教育技术学科应用型人才。

(2)专业要求

第一,掌握教育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第二,掌握教学系统设计的方法与技术;

第三,具有教学与训练系统设计与开发、教育影视与多媒体作品创作、教育技术课程与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实施、教育软件的设计开发以及教育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第四,熟悉教育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第五,了解国内外教育技术学科的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

第六,具有一定的教育技术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第七,具有一定的本专业外文书籍和文献资料的阅读能力,能撰写专业文章的外文摘要,能使用外文进行一般性交流。

2、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7年内完成学业。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毕业要求

毕业总学分为160学分,其中必修课82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38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14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30学分);选修课59学分(专业选修课51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19学分(其中包括专项学分7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