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应用心理学本科专业“2+2”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完善,系统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完善课程体系与实践环节布局,2026年1月11日至14日,河南大学心理学院调研组赴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开展专题调研与交流学习。本次调研由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心理学院院长李永鑫率队,心理学系主任张恩涛、副主任邢小莉及青年教师谢童参加。
本次调研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与模块建设”“师范专业能力培养与认证要求”“专业实践体系(见习、实习、研习)”“校地合作与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等重点内容展开。期间,调研组与三所高校心理学学院(系)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建设骨干教师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相关教学设施、实验平台等进行了实地考察。
1月12日,调研组首先到访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培养目标,教育实践体系完善、经验丰富。座谈会上,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负责人蔡丹院长介绍了该院在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优化、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以及师范认证要求落实等方面的整体规划和具体举措。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上海师范大学注重科研训练与学术发展支持,通过设置“留白”等科研相关课程,促进学生对科研能力的提升。在实践教学方面,上海师范大学高度重视与基础教育系统的衔接,依托与上海市中小学建立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构建了较为规范的实习体系,并配套内容完善的实习手册与实践要求,为师范生在真实教育场景中开展见习与实习提供了良好的支持。相关做法对于完善师范类心理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1月13日,调研组赴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开展调研。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在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培养方案标准化与规范化引领、实践教学体系系统构建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座谈会上,贾磊副院长从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培养方案修订逻辑、课程体系构架原则、实践教学贯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重点分析了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的改革经验。
在实践教学方面,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特别强调了 “见习—实习—研习”贯通模式,形成从理解课堂到参与教学再到独立承担心理健康教育任务的完整实践链条。该院在实践教学管理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注重实习过程的规范化与材料留存,通过信息系统支撑见习与实习成果归档,使实践环节具备良好的可视化与可评价性。在人才培养方面,浙江师范大学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探索,建设创新班与拔尖班,形成导师组制、专家指导、国内外访学等多维支持模式,为学生提供多层次发展通道。

1月14日,调研组赴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调研。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在心理健康教育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学院副院长赵立和系主任杨群重点介绍了近年来在中小学心理教师培养、学生升学与就业支持、以及实习实训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成熟做法与经验。
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在心理学与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以儿童发展、特殊教育需求与心理服务场景为重点,实现了学科间的联动与支撑。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在专业定位上注重“心脑医教”多学科交叉融合,探索适应新时代心理服务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其课程设置中融入儿童教育与特殊教育方向模块,形成了有利于服务基础教育与特殊教育领域的复合型培养路径。

通过三校调研,调研组深刻认识到,应用心理学尤其是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在新时代基础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需求背景下正处于重要的发展窗口期。在后续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应立足国家政策导向和教育领域实际需求,进一步明确专业发展定位,强化师范特色与职业导向;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形成模块化、层级化培养路径;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导师体系,深化与中小学及心理服务机构的协同育人机制。调研结束后,心理学院将继续组织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确保调研成果转化为可操作、可实施的制度与举措,持续推动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本次调研为心理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内涵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重要启示。学院将继续坚持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心理学专业建设新路径,为国家及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事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