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及《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河南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培养目标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高的人文和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能有效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实践工作。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设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等专业方向。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各级各类学校复合型、职业型的领导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基础教育复合型、职业型的课程与教学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管理
1.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过程的具体实施。
2.成立由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3.成立由导师组、相关专业方向专家组成的“专业方向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方向考生的综合考核。
三、选拔机制
2025年河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选拔,采用“申请-考核”制。
(一)报名申请。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个人信息、工作与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等报教育学部201办公室(提交材料详见清单)。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小组审查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及材料真实性,根据申请材料审核办法进行审核、评分(百分制)。依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录取-考核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核考查名单。入围考核考查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教育学部网站公示。
(三)考核考查。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各招生领域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查,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教育综合》(含教育基本理论与应用、报考方向的基本理论与应用),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3小时,占考核总成绩的40%,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满分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
(四)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按专业方向排序,结合当年专业方向招生名额,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2.笔试、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合格者(少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四、招生方向与计划
2025年河南大学教育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计划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三个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下达招生指标情况,优先在前两个专业方向招生)。具体计划如表1。
表1 招生方向与计划
序号 | 专业方向与代码 | 计划人数 | 导师成员 | 备注 |
1 |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代码045173) | 待定 | 导师组 | 招生人数以当年实际下达指标人数为准。若实际下达指标≤5人,则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两个方向招生;若实际下达指标>5人,重新研讨指标分配办法,超出指标优先向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方向分配。 |
2 |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代码045171) | 待定 |
3 | 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代码045172) | 待定 |
五、学制、学费与培养方式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含休学)。
2.学费:10000元/学年。
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集体培养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主要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六、招生对象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较高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1.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限招中小学校级领导、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
2.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限招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或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或从事课程、教学、评价研究(含教研员)人员。
3.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限招具有较高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七、报名条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家规定。
(三)外语条件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或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2.IELTS(雅思)≥5.5;
3.TOEFL(托福)≥60;
4. GRE≥300;
5.英语专业四级(TEM-4)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
6.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7.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
(四)科研条件
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成果需与报考方向相近或一致)。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SSCI、SCI、EI/ A&HCI,国内CSSCI(含扩展)、北大中文核心等来源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 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 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厅级及以上课题1项;
(2)参与出版教材/译著/著作1部,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3)获得厅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
(4)获批厅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咨政建议1项(主持或独立)。
八、提交材料
(一)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如表2所示:
表2 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资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 考生填写《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签字 |
2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3 | 考生个人陈述书 |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
4 | 专家推荐书 |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 |
5 | 培养单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 见招生培养单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
6 | 培养单位要求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等)材料复印件 | 见招生培养单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
7 | 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8 |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往届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
9 |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10 |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 |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
11 |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
12 | 硕士学位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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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 | 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 |
14 |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 |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
15 | 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 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 |
16 | 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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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考生体检表(或体检合格证明) |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体检表(合格证明) |
(二)材料寄送
考生须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名材料须寄送,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的电子版材料须扫描为PDF格式,整合成一个压缩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jyxbjyzb@163.com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201室)
邮编:475004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生报名材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学部后,将不再退回;邮寄请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以方便接收。
九、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4月3日——4月13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材料寄送:2025年4月16日之前
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快递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201室)
邮政编码:475004
联系电话:0371-22677689;18703743602
联 系 人:王晓芳
电子邮箱:jyxbjyzb@163.com
十一、其他
1.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者,报相关部门追求其相应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导组解释为准。
河南大学教育学部
20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