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经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教育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调剂专业、调剂招生计划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
拟调剂招生人数 |
040100 |
教育学 |
外语≥51 政治≥51 业务课1≥153 业务课2≥ 总分≥350 |
6 |
040200 |
心理学 |
外语≥51 政治≥51 业务课1≥153 业务课2≥ 总分≥350 |
18 |
045101 |
教育管理(全日制) |
外语≥51 政治≥51 业务课1≥90 业务课2≥90 总分≥350 |
8 |
045101 |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 |
外语≥51 政治≥51 业务课1≥90 业务课2≥90 总分≥350 |
8 |
二、报到、复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1.报到时间: 4月11日全天;
2.报到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学部一楼大厅
3.报到材料:
(1)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个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考试名单,详见附件。
四、复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专业笔试:仅学术型(教育学、心理学)调剂考生参加,考试时间3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
时间:4月12日 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在:教育学部二楼报告厅(二楼最西边)
(二)同等学力加试: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标准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要加试。(全日制本科学历“跨专业”不属于同等学力,不需要加试)
详细情况见资格审查名单核对,请报到时务必确认自己是否为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加试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均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面试(含英语测试和专业面试)
英语考试和专业面试均采取抽签的方式,同时进行。面试前,所有考生到面试叫号员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候场及休息教室:教育学部二楼报告厅(二楼最西边,全天开放)
面试时,先进行英语测试,以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口语、听力,由考生抽取一段英语短文试题,当众读出,并口译,考官可根据考生翻译情况,追加英语提问,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然后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试题分为两类,一类为知识性试题,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另一类为应用性试题,考察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考生在面试时至少要随机抽取一道知识性试题和一道应用性试题进行回答。考生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抽题时,均可申请换题一次,但重新抽取一次试题评分下降一个档次。
英语测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其中英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面试时间:
教育学、心理学调剂考生:4月12日下午14:00开始
教育管理调剂考生: 4月12日上午8:00开始
具体面试分组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QQ群通知和学部官网更新。
五、总成绩排序公示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 50%,复试成绩占 50%,两者按照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英语测试成绩×10%]×50%
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面试成绩×90%+英语测试成绩×10%]×50%
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一)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学部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可以在学部网站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学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四)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部“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七、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学部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拟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信息,并在上网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监督。学部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3.申诉及复议。学部畅通申诉渠道,公布申诉电话,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学校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学部安排如存在与学校通知不一致的地方,请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河南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3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