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

      |      2017-01-01     |     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加强研究生对外学术交流,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境外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

2、申请者申请参加的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学院认定的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原则上是国际权威学术团体直接组织召开的水平较高、组织成熟、定期召开的学术会议;

3、原则上优先资助出版正式会议论文集并由国际知名索引机构检索的重要国际会议、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或其成果在墙报上有展示的申请者;

4、有大会录用通知和会议邀请函,申请者向大会提交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5、优先资助依托重点学科或重大科研项目取得的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

6、在读期间,研究生申请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至多只资助一次。

(二)国内学术会议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

2、申请者申请参加的国内学术会议应为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

3、有大会录用通知和大会邀请函,申请者向大会提交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4、在读期间,学院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全国性学术会议至多资助两次,资助硕士研究生资助参加国内全国性学术会议至多一次。

二、评审程序

1、申请者应提供会议主办方发给的正式邀请信函,或论文的会议录用通知书,或被会议接受的相关证明,导师推荐意见等;

2、申请者在会议在召开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电子备案后,由主管院长审批;方可享受学院资助参加学术会议;

3、对于国际会议的申请者,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申请者结合论文内容和所研究的项目作申请说明,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评审专家根据会议主办组织、会议性质与规模、学术层次以及录用论文水平、申请者学业水平与外语水平等初步确定资助对象,最后由学院核准资助。

三、资助标准

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所产生的会务费、注册费等实报实销,住宿费不得高于会议通知所指定的住宿标准,不得有与会议无关的差旅费支出。研究生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所产生的会务费、注册费、住宿及差旅费等总金额由学院报销三分之二,个人承担三分之一,学院报销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参加境内学术会议在会议举办地所产生的会务费、注册费、住宿及差旅费等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费用报销

参加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会务费、差旅费、论文版面费、注册费等),其发票及凭证应符合校财务处的报销标准和要求。费用报销时须持《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提供实质性参加会议的证明材料至院办申请报销。报销时填写报账单据由主管副院长签字验收、主管财务副院长负责签字、院办盖章后到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本办法将根据试行期间遇到的新情况适时调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