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教科院研究生办公室     |      2020-05-26     |     阅读数:

一、复试方式、复试设备和场地要求

(一)采用网络远程线上复试,以学校统一规定的Welink视频会议软件为平台。提醒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收到Welink账号开通短信后,再进行下载软件和注册和登陆操作

(二)复试要求“双机位”设备。复试考试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音频功能的手机。报到和复试时考生需要在房间里同时使用2部手机和两个不同账号登录Welink系统,其中一部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主机位),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副机位),用以监控考生复试场地环境。

(三)复试场地要求独立安静,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允许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考生正面的桌子上只能有考试设备,不能有其他任何物品。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同时,要求考生确保手机摄像、语音功能能够正常使用,并确保网络信号较好(建议选用有线网络或WIFI信号好的房间)、安静的房间作为复试场地。

二、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要进行线上报到和资格审查。网上报到时间:5月28日08:00-18:00。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需要准备好复试考试房间、调试好设备,报到当天请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并等登陆Welink件,等待资格审查老师呼叫和材料审核。视频连线成功后,考生需要按资格审查老师的指令手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证件供在线审核。

三、复试时间

专业名称

专业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备注

教育学一组

52914:00-17:00

52908:00-12:00

包含: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与管理、课程与教学评价、教师教育,共15

教育学二组

52914:00-17:00

52908:00-12:00

包含:教育技术学、教育史、德育学,共13

心理学组

52908:00-11:00

52914:00-18:00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共6

四、复试内容与复试流程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50分,方向知识50分,成绩以百分制,按4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按6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流程及要求

1.考务人员按抽签顺序将考生呼入待考会场,首先确认视频音频设备、双机位、复试环境等达到要求,接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之后将复试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告知考生,审查通过后考生正式候场。

2.等上一名考生复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将待考会场的考生呼入考试会场,并将下一名考生呼入待考会场,进行设备确认及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会场的考生报希望抽取的相应试题库中的试题序号,复试小组组长将考生抽到的试题读出,之后考生作答;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即时互动问答。

3.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籍贯等相关信息,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结束复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和复试会场,不得在考场外发表任何有关复试情况的言论,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

4. 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复试中断,该考生所抽序号和试题作废,由下一名考试继续复试。中断考生重新上线后请及时联系考务人员,重新安排复试。如果发现考生采用故意断线等方式扰乱复试秩序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成绩。

五、复试成绩公示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其中专业笔试所占比重为40%,专业面试占60%,两者按照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结束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官网进行成绩公示。

、录取

(一)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学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可以在学院网站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学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四)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七、复试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学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二)监督。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教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教科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学院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学院安排如存在与学校通知不一致的地方,请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