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用)

      |      2018-09-07     |     阅读数:

 

为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河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师代表、辅导员和教务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第二条 推荐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校三年中,学习总成绩排名要达到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40%,且在校期间期末考试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不含双学位)。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英语需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5.0及以上或托福成绩65及以上。

8、前三年或前四年(五年制)必须评上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任何一种奖项中的一次就行)

9、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第三条 评定细则

1、排名顺序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2、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加权成绩分和素质加权成绩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加权成绩分占85%,素质分占15%,即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加权成绩分*85%+素质分*15%。

3、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保研名额按专业人数分配,如果整数部分没有分配完成分配的保研人数,剩下的按小数点后的数位大小排序,从高到低把剩下人数分完为止。如果两个或以上专业小数点后面一样,这两个或几个专业保研指标后排名第一的同学进行比较,以他们各自本次保研量化素质加分的绝对成绩进行排名;如果此成绩相同,以他们本次素质加分的相对成绩排名。如果本专业人数不够一人但大于0.5的,则该专业直接分配一名(必须达到保研基本条件)。

4、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专业成绩排名。期末考试成绩按该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

5、具体加分细则见《教育科学学院2017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

第四条 推荐程序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有关规定布置推荐工作。

2、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3、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原则上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4、通过初选的学生,需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报教务处。

5、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第五条 推荐要求

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个人,学院将严肃查处,如必要将上报学校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