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场纪律及考生守则

  院研办     |      2017-03-25     |     阅读数:


                           面试考场纪律

1.面试考场内要保持肃静,各种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人员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或依据考号)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生守则》。

5.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

6.考务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严守纪律,周到服务。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候考区,按考务工作人员宣布的顺序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区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区,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4.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