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复试方案(附复试名单)

  教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      2023-05-31     |     阅读数: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639:00-18:00

2、报到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学部研究办公室102

3、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4.个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详见网页底部附件。

三、复试内容与复试流程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50分,方向知识50分,成绩以百分制,按40%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面试: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素养测试以及科研潜力测试。成绩以百分制,按60%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流程及要求

1.专业笔试时间:64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

2. 专业面试时间,64日下午,考生按随机编号顺序依次进入面试会场,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籍贯等相关信息,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结束面试的考生不得在考场外发表任何有关面试情况的言论,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

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QQ群和学部官网更新。

五、复试成绩公示

考生总成绩包括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其中专业笔试所占比重为40%,专业面试占60%,两者按照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并在河南大学教育学部官网公示三天。

、拟录取

(一)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学部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可以在学部网站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学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七、复试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学部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二)监督。学部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教育学部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学部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学部安排如存在与学校通知不一致的地方,请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河南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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