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工作实施细则(附招生专业目录)

  教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      2023-03-25     |     阅读数: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发〔2021239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所有招生名额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进行招录。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过程的具体实施。

2.成立由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3.成立由招生导师、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考生的综合考核。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 430分;

2IELTS 6.0

3TOEFL 90

4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

(6)在教育部认定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视为合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30325----43

(二)材料寄送

考生须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名材料须寄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jyxbykb@163.com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102室)

邮编:475004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0409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生报名材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学部后,将不再退回;邮寄请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以方便接收。

博士研究生报考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压缩包,供大家参考使用,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明等材料,如果原学校有固定格式,可使用原学校模板。


1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1

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考生填写《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签字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

3

考生个人陈述书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4

专家推荐书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

5

培养单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见招生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6

培养单位要求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等)材料复印件

见招生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7

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8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9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10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11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12

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3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

14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15

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

16

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17

考生体检表(或体检合格证明)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体检表(合格证明)



四、资格审核

教育学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确定考生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将在材料寄送截止后一周内完成,届时在河南大学教育学部官网公布审核结果,并将结果通知考生。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教育学一级学科笔试包括教育学综合和报考专业综合。

心理学一级学科笔试包括心理学综合和报考专业综合。

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素养测试以及科研潜力测试。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河南大学教育学部官网查询具体通知。

3.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综合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各项成绩均以百分计,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 笔试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综合考核成绩排序规则

按照考生报考导师,结合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六、拟录取

教育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教育学部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快递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102室)

邮政编码:475004

联系电话:0371-23881808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jyxbykb@163.com



河南大学教育学部

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