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暂无     |      2015-05-26     |     阅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贷款毕业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5月25日前,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对、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的学生除外)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后,方可离校。

2.认真做好毕业信息审核、确认工作。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学院应安排专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通过“待办工作”模块,逐一对已变更的毕业确认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5月31日前,学院将纸质报表报送至学校贷款管理中心,电子报表通过QQ上传至贷款工作群。

3.认真做好错误信息修改、上报工作。在审核、确认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数据信息,学院应及时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年制、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需提交纸质说明材料,由贷款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31日前报送学校贷款管理中心。若因学院没有上报错误信息,导致贷款学生产生额外利息的,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学院承担。

4.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院要确保将《河南大学毕业生还贷服务指南》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建立专题宣传网页、使用学院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设

置微信群、QQ群和飞信群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支付宝知识等进行积极宣传,让每位学生熟悉还款时间和还款流程。针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贷款毕业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宣传,提醒学生保存好贷款合同。

5.加强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利用毕业生离校专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使每位贷款毕业生了解贷款违约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包括:银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供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依法查询,不予提供房贷、车贷等各项金融服务;银行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学生信息及违约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毕业确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学生工作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信息及学院报送的《工作报表》进行抽验,对于存在遗漏或者错误信息较多的学院,将会在全校学生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资助工作考核。

附件: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15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学院名称: (公章)

序号

姓名

学生是否

结清贷款

学生是否网上

提交毕业确认

学院是否审核

毕业确认信息

备注

1

2

3

4

5

6

备注:若是,只需在对应栏中打√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