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史专业培养方案

  暂无     |      2016-05-28     |     阅读数:

一、专业简介

教育史是教育学科的一门分支学科,是研究人类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学科,又是一门教育学科和历史学科相互渗透的交叉学科,同时也是研究教育科学的一种方法,具体分为中国教育史和外国教育史。教育史的研究对象以中外各个历史阶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为主。教育史研究还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现代科学和历史学的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地研究教育史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

早在1923年,河南大学教育系就开设有“西洋教育史”和“中国古代教育”课程。20世纪三四十年代,著名教育史专家罗廷光、陈景磐、毛礼锐、余家菊为教育史学科奠定了深厚的学术底蕴。1980年,河南大学教育系设立了教育史教研室,取得了一批颇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确立了河南大学教育史学科的学术地位。1983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教育史专业研究生,并于1985年招收了第一届教育史专业研究生;2000年10月获批教育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教育史参加申报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并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

教育史属于教育学的基础学科,与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并称为教育学的“三大支柱学科”,学科地位既重要又不可或缺;教育史学术队伍专业化程度高,导师组成员均为河南大学教科院教育史专业在职人员;人才培养质量受到国内同行认可。

二、研究方向

1.外国教育史

2.中外教育史比较

3.中国教育史

三、培养目标

教育史学科培养具有较高教育理论素养,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史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教育史专门知识,通晓教育史专业的学科理论知识、最新学术研究动态以及史学理论方法,具有独立开展创造性科学研究能力,胜任教育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国际视野和熟练开展国际交流能力,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高层次的教育类专门人才和学术骨干。

基本要求是:(1)掌握广博而深厚的教育史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教育史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教育史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2)具备较高水准的独立从事教育史研究工作的能力,运用创新性思维开展创造性的教育实践与理论探索;(3)具有扎实的教育学科知识,能熟练地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文献研究、论文撰写、国际交流;(4)能够承担高等院校教师和研究者的工作;(5)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健康的心理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事业心,立志为国家和社会的教育事业服务。

四、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第一年修完规定的课程,原则上第二、三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如不能在学制内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限最长不超过7年(从正式入学注册算起)。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详见附件)